各市、义乌市卫生局,浙江中医药大学,省级医疗卫生单位:
“中医中药中国行”浙江省活动原定于5月底开始举行,因汶川特大地震,全国组委会决定延期开展活动。现根据“中医中药中国行”全国组委会的统一部署,“中医中药中国行”浙江省活动将于今年10月份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总体要求
各地、各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组织好中医中药中国行浙江省活动的通知》(浙政办发明电〔2008〕93号)和我厅《关于印发<中医中药中国行浙江省活动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浙卫发〔2008〕102号)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切实做好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在本地区、本单位的组织工作。
二、日程安排
(一)筹备阶段(10月27日前)
10月20日前完成“中医中药中国行”浙江省各市启动仪式的筹备工作。10月25日左右召开“中医中药中国行”浙江省活动新闻发布会。
(二)实施阶段(10月28日至11月4日)
相继启动“中医中药中国行”浙江省暨杭州市等11个市的启动仪式及现场活动。其中:
10月28日:举行“中医中药中国行”浙江省活动暨杭州市启动仪式及现场活动;
10月29日:举行“中医中药中国行”宁波市、嘉兴市、绍兴市、金华市、丽水市启动仪式及现场活动;
10月30日:举行“中医中药中国行”义乌市启动仪式及现场活动;
10月31日:举行“中医中药中国行”舟山市、湖州市、台州市、衢州市、温州市启动仪式及现场活动;
10月29日:大篷车走进绍兴鲁迅故乡;
10月31日:大篷车走进温州革命老区;
11月2日:大篷车走进丽水景宁畲乡;
11月4日:大篷车走进义乌丹溪故里。
三、 其他事项
(一)在各市举行启动仪式的当天,各地要组织各级各类公立及民营中医医院、医学院校、科研机构及中药企业开展相应的主题活动。
(二)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省委宣传部与我厅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做好中医中药中国行浙江省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》(浙卫发〔2008〕63号)要求,认真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,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。
(三)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,充分发挥活动组委会和执行机构的作用,落实专人负责,明确工作任务,突出地方特色,努力把活动做实、做细、做好,切实提高活动的组织水平和社会影响力,有力推动本地区本单位中医药工作的健康快速发展。